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根据销售金额不同分四个量刑档次,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均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及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规则。该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当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时,便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情况,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这是相对较轻的量刑区间,适用于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相对较小的情形。当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时,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随着销售金额的增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在增大,所以量刑也相应加重。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到了这个阶段,犯罪行为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损害,因此会面临更严厉的刑罚。而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是该罪的最高量刑档次,针对的是那些大规模、高危害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特殊情况 如果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上述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犯罪手段、是否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等因素来进行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