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时所需照片通常为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每人需2张。
在离婚登记的过程中,照片是重要的材料之一。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一般要求提供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之所以有这样的要求,是为了确保照片能够清晰、准确地反映当事人的面部特征,便于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身份核实和档案留存。
照片的尺寸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大致是统一的,但可能存在一些细微差异。部分地区可能会有更具体的规定,比如对照片的背景颜色、清晰度等方面的要求。通常背景颜色要求为红色或者蓝色,以保证照片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当事人准备照片时,要注意照片应为近期拍摄,能够真实反映本人当前的外貌。照片需是半身免冠照,即要露出肩膀以上部分,头部应占照片尺寸的2/3左右,以清晰展现面部五官。照片要保证清晰、无污渍、无划痕,不能使用合成、PS等处理过的照片。
如果不确定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照片的具体要求,当事人可以提前通过电话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或者在前往办理离婚登记前,查看婚姻登记处官网公布的相关信息。这样可以避免因照片不符合要求而耽误离婚登记的办理,确保整个离婚登记流程能够顺利进行。在准备照片时,严格按照规定来,能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