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还纠缠,可根据纠缠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包括沟通协商、寻求第三方调解、保留证据并报警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当男方出现纠缠行为时,可以尝试与男方进行理性的沟通协商。明确告知男方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结束,希望他尊重彼此的生活,停止纠缠行为。在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争吵,以免使情况变得更糟。
如果沟通协商没有效果,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比如请双方都信任的家人、朋友从中斡旋,向男方传达女方的态度和立场,促使男方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也可以寻求社区、居委会或者妇联等组织的帮助,这些组织通常有专业的调解人员,能够公正客观地处理问题。
若男方的纠缠行为已经对女方的生活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如频繁骚扰、跟踪等,女方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视频监控、短信等。有了充分的证据后,一旦男方的行为达到违法程度,女方可以及时报警。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男方进行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处罚。
此外,如果男方的纠缠行为持续且严重,女方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男方接近女方及其住所、工作场所等特定区域。如果男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同时,女方也可以根据男方的具体侵权行为,如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通过法律手段,能够为女方提供更有力的保障,让女方摆脱男方的纠缠,恢复正常的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