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与职务侵占量刑在起点、幅度等方面存在区别。挪用资金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两者侵犯的客体有所不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量刑。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的所有权。
从量刑起点来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挪用资金罪的入罪标准相对职务侵占罪可能会低一些。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而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三万元。这意味着在达到相同数额时,职务侵占罪可能一般比挪用资金罪更早达到入罪门槛。
在量刑幅度方面,挪用资金罪,如果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在司法实践中,量刑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退赃退赔、有无自首立功等情节。挪用资金罪如果在案发后及时归还资金,可能会对量刑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职务侵占罪中,积极退赔侵占的财物,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