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想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办理。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

首先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该协议中要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妥善安排,比如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方式和期限等。同时,也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夫妻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会给予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其次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和好,案件结束;如果调解离婚,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判决。在判决时,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

有孩子想离婚了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