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出院时,需做好收集整理医疗资料、与医生沟通康复事宜、协商赔偿事宜等工作,若车主不支付费用,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伤者在出院时要注意收集和整理相关的医疗资料。这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清单以及所有的检查检验报告等。这些资料是后续主张赔偿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病历记录了伤者的受伤情况、治疗过程;诊断证明明确了伤情和病情;出院小结则包含了住院期间的治疗效果、出院后的注意事项等;费用清单可以清晰地显示各项医疗费用的支出明细。
要与主治医生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出院后的康复方案,如是否需要继续服药、定期复查的时间和项目、康复训练的方法等。医生的专业建议对于伤者的后续康复至关重要,严格按照康复方案进行调养,有助于身体更好地恢复。
关于赔偿事宜,如果车主不拿钱,伤者可以先尝试与车主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向他们说明情况,要求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赔偿。可以准备好之前收集的医疗资料,作为协商的依据。若协商不成,伤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帮助伤者计算合理的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此外,还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寻求帮助。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促使车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整个过程中,伤者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