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走劳动仲裁后公司拒不支付工资,可在仲裁裁决生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获得了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的裁决后,若公司拒不执行,劳动者可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要确认仲裁裁决是否已经生效。一般来说,对于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于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只有生效的裁决,才能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

在裁决生效后,若公司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常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仲裁裁决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强制执行申请书应详细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等内容。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向公司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若公司仍拒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公司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公司的财产等。此外,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公司相关负责人,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公司的财产线索等信息,以便更顺利地实现自己的权益。同时,要了解执行程序的进展情况,遇到问题及时与法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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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