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的人没有钱,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可能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其有财产时恢复执行;也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等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
当被强制执行的人没有钱时,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如果经过调查确实发现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通常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并不意味着执行就此结束,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还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根据相关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对于被执行人确实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法院也可能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达成分期履行的协议。这样既可以给被执行人一定的缓冲时间,也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逐步得到实现。总之,即使被执行人暂时没有钱,法院也会通过多种方式来保障执行程序的推进和申请执行人权益的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