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单位不给交保险,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社保经办机构举报,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提起诉讼。
当遇到上班单位不给交保险的情况,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是较为温和且优先的方式。劳动者可以找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以平和的态度说明缴纳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对自身权益的重要性,同时也提及这对单位长远发展的积极意义,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未能达成满意结果,那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劳动者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向其反映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依法对单位进行调查,若查证属实,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
另外,还能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举报。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的登记、征缴等工作,他们会对单位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核实。一旦发现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保险的行为,会按照规定要求单位补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若上述方法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按照规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庭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胜诉,单位需要按照裁决结果为劳动者补缴保险。
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单位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总之,劳动者要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自己能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