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一年后,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可能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当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满一年后,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

解除取保候审:如果在这一年期间,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例如,在某些经济犯罪案件中,经过详细调查发现嫌疑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那么在取保候审一年期满时就会解除该措施。

变更强制措施: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然后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或者根据案件侦查情况,认为有必要采取其他更合适的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等,也会进行相应变更。比如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干扰证人作证等,就可能面临强制措施的变更。

移送审查起诉:要是案件侦查终结,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机关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例如在一些盗窃案件中,经过一年的侦查,收集到了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行为的充分证据,就会按照法定程序将案件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一年后怎么处理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