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判决书多久下来没有明确的统一时间规定,其受到案件复杂程度、审理程序等多种因素影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会较快,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则可能需要较长时间。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审理程序对判决书下达时间有着不同的要求。首先是简易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并且被告人被判处缓刑,那么通常会在二十日内或者延长的一个半月内下达判决书。例如,一些犯罪事实清晰、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可能判处缓刑的轻微刑事案件,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会快速审结并作出判决。
其次是普通程序,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这里的情形包括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也就是说,普通程序下,一般在一个月到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再延长一个月内下达判决书。
另外,如果是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所以,二审案件中缓刑判决书的下达时间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总之,缓刑判决书的下达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