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四条规定,但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条件应当宣告缓刑。此外,适用缓刑还要求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是犯罪情节较轻。这主要是从犯罪行为的性质、手段、危害后果等方面综合考量。例如,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犯罪手段相对温和等情况可视为犯罪情节较轻。二是有悔罪表现。悔罪表现包括犯罪分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退赔、向被害人真诚道歉等行为,这些行为能够体现其对自身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悔悟。三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判断犯罪分子是否有再犯罪的危险,需要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原因、个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等多方面因素。比如,犯罪分子平时表现良好,此次犯罪是因一时冲动且事后深刻悔悟,这种情况下再犯罪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四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司法机关会征求犯罪分子所居住社区的意见,了解社区居民对宣告缓刑的态度,评估犯罪分子回归社区后是否会对社区的治安、风气等方面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应当宣告缓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因为累犯表明犯罪分子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在犯罪中起到组织、策划、指挥等重要作用,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大,所以这两类人不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