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公司房产一般需先用于清偿债务,若清偿完债务后还有剩余,则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
一、成立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决定注销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职责之一就是清理公司财产,包括对公司房产进行清查登记。根据《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要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对于公司房产,要确定其产权情况、市场价值等信息。
二、房产用于清偿债务。公司的房产属于公司的重要资产,在清算过程中,首先要用于偿还公司所欠的债务。清算组会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用房产变现后的资金来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如果房产直接用于抵偿债务,需要与债权人达成相关协议,并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
三、剩余房产的分配。当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后,如果房产还有剩余,那么这些剩余的房产将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若公司章程对剩余财产的分配有特别约定,应按照章程执行;若没有特别约定,则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东分配到房产后,需要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将房产的产权从公司名下转移到股东个人名下。
四、办理相关手续。无论是房产用于清偿债务还是分配给股东,都需要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手续。涉及到房产过户时,要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如清算报告、房产产权证书、相关协议等,以完成房产的产权转移。
总之,公司注销时公司房产的处置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