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类型。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犯罪被分类归属于不同的章节,每个章节代表着不同类型的犯罪,其划分依据主要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

销售假药罪的归类依据:销售假药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这是因为该罪主要侵犯了两个重要客体。一方面,销售假药的行为破坏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国家通过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法规对药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管。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了这些监管规定,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另一方面,销售假药的行为还可能对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假药无法达到真药应有的治疗效果,甚至可能延误病情、加重患者痛苦,给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带来潜在的威胁。

该罪的法律后果: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销售假药罪由于其对市场经济秩序和公众健康的双重侵害,被明确归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类型。

销售假药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