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社保人员工伤认定申请需包含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等内容,按规范格式书写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无社保人员申请工伤认定时,工伤认定申请书的撰写至关重要,以下为具体说明。
标题:一般为“工伤认定申请书”,简洁明了表明文书性质。
申请人信息:应详细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这些信息能准确识别申请人身份,方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联系沟通。
用人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明确用人单位信息,确保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能顺利与单位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
请求事项:清晰表述请求认定为何种工伤。例如“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具体时间]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为工伤”,让行政部门清楚知晓申请目的。
事实与理由:这是申请书核心部分。需详细描述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比如“[具体时间],申请人在[工作地点],因[具体工作行为],不慎[受伤情况]”。同时,说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提及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此外,要阐述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如《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条款。
落款:申请人需亲笔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除申请书外,还应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等。将申请书与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给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时间要求,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