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虚假出资罪在行为主体、行为发生时间、行为方式、侵犯客体等方面存在区别。
行为主体方面,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单位。这里的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或单位,可能是公司的股东、发起人,也可能是受委托办理公司登记事务的人。而虚假出资罪的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即参与公司设立并认购出资的人。比如在一家新公司设立过程中,专门委托了一家代理机构去办理公司登记手续,若该代理机构虚报注册资本,就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但如果是公司的某个股东没有按照约定实际缴纳出资,那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
行为发生时间方面,虚报注册资本罪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中,是为了骗取公司登记而虚报注册资本。而虚假出资罪既可以发生在公司登记之前,也可以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后。比如,公司在申请登记时,为了达到法定的注册资本要求而虚报,这属于虚报注册资本罪;如果公司成立后,股东本应按照章程规定后续继续出资却未出资,就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
行为方式方面,虚报注册资本罪主要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这里强调的是针对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的欺诈行为。虚假出资罪则表现为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重点在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例如,通过伪造验资报告虚报注册资本来骗取公司登记,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股东承诺以房产出资却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就是虚假出资的行为。
侵犯客体方面,虚报注册资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公司登记的管理制度。而虚假出资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出资管理制度。因为股东虚假出资,不仅破坏了公司的出资秩序,还可能损害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