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可考虑收集男方威胁的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自身安全。

在婚姻关系中,若女方提出离婚而男方不同意甚至威胁女方,这种情况下,女方不必陷入被动,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收集证据至关重要。男方的威胁行为可能包括言语上的恐吓、短信或微信中的威胁内容等。女方应尽可能完整地保留这些证据,比如将短信进行截图、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拍照或者录屏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会起到关键作用,能够直观地反映男方的不当行为,为女方争取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女方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清晰地陈述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交收集到的男方威胁的证据,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无法继续维持。

若男方的威胁行为对女方的人身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女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男方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女方及其相关近亲属等。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情况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会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在整个过程中,女方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避免与男方发生直接冲突。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还威胁女方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