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字的收费标准因加名情形(如夫妻关系、直系亲属、非亲属等)不同而有差异,主要涉及登记费、工本费及相关税费(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费用从几十元到数万元不等,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房产证加名字本质是房屋权属发生变更或增加共有人,收费需结合加名双方关系、房屋产权状态(是否有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以下为常见情形的具体费用说明:

一、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加名:根据《民法典》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夫妻间变更房屋权属(包括加名)免征契税、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仅需缴纳基础登记费用。具体包括:不动产登记费80元/套(住宅),非住宅550元/套;工本费10元/本(若增加一本房产证,需额外收取10元工本费)。例如,北京、上海等城市明确,夫妻婚内加名仅收取80元登记费+10元工本费,合计90元左右。

二、离婚后析产加名离婚时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将房屋产权归属一方,需办理析产登记加名。此类情形属于共有财产分割,根据税务总局规定,同样免征契税、个税及增值税,费用与婚内加名一致,即登记费80元/套+工本费10元/本,无其他税费。需注意,办理时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确保产权变更合法。

三、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等)赠与加名:通过赠与方式加名,需区分赠与方与受赠方税费:赠与方:若房屋持有满5年且为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税(差额)。增值税方面,持有满2年免征,不满2年按5.6%缴纳。受赠方:需缴纳契税,税率为3%-5%(各省不同,如北京、广东为3%,江苏为4%),计税依据为房屋评估价或税务核定价格。此外,双方需各缴纳0.05%印花税(即万分之五)。例如,一套评估价100万元的住宅,受赠方需缴契税3万元(100万×3%)+印花税500元(100万×0.05%),合计约3.05万元,赠与方若房屋满5年唯一,仅需缴印花税500元,总费用约3.1万元。

四、非直系亲属(朋友、同事等)加名:非亲属关系加名无法通过赠与(税费较高),通常需按“买卖”方式办理,税费与二手房交易一致:买方(被加名人)需缴契税:首套住房90㎡以下1%,90-144㎡1.5%,144㎡以上3%;二套住房3%-5%(各省有差异)。卖方(原产权人)需缴个税:若房屋满5年且唯一,免征;否则按差额20%或全额1%-2%缴纳(各地执行标准不同)。增值税及附加:房屋持有不满2年,按5.6%缴纳;满2年免征(非普通住宅满2年按差额5.6%缴纳)。例如,一套100万、90㎡以下、满5年非唯一的住宅,买方为首套,需缴契税1万元(100万×1%),卖方缴个税1万元(100万×1%),合计约2万元,具体金额需结合房屋年限、面积及是否唯一住房计算。

此外,若房屋存在按揭贷款,加名前需先取得贷款银行同意,部分银行可能收取“抵押变更手续费”(通常几百元),具体以银行规定为准。不同地区政策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税务部门,以确保费用计算准确。

房产证加名字如何收费(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