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撤销合同备案需基于法定情形,由申请人提交材料并经审核通过后完成,核心流程包括申请条件确认、材料提交、审核校验、备案撤销及系统更新,具体操作需遵循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规定,确保材料真实且符合法定要件。
房管局撤销合同备案是针对已办理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因特定原因需终止备案登记的行政行为。该流程需严格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规,结合各地房管局具体实施细则开展,以下从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四方面详细说明。
一、申请条件需满足以下法定情形之一
并非所有已备案合同均可随意撤销,需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常见情形包括:1.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签署书面解除协议;2. 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确认合同无效、解除或撤销;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双方无争议;4. 合同备案信息存在重大错误(如姓名、身份证号、房屋坐落等关键信息登记有误),需更正或撤销后重新备案。需注意,单方面申请撤销(非基于法律文书)通常不被受理,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
二、核心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材料准备需真实、完整,缺一不可,具体以当地房管局要求为准:1. 撤销合同备案申请表(房管局制式表格,需双方签字盖章,若有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 已备案的原合同原件(如为电子合同需打印备案页并加盖备案章);3.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4. 解除合同的证明文件(协商解除需提供书面解除协议,司法程序需提供生效法律文书,信息错误需提供错误证明材料及更正说明);5. 房屋查档证明(部分地区要求,用于确认房屋无抵押、查封等限制状态);6. 其他补充材料(如婚姻状况证明、房屋共有权人同意书等,视具体情况提供)。
三、办理流程主要分为六个步骤
1. 提交申请: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备案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步核验材料是否齐全,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2. 材料审核:房管局受理后,由审核岗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进行审查,重点核查解除理由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签字盖章是否真实、法律文书是否生效等,必要时会向不动产登记系统、司法系统核实信息;3. 现场核查(特殊情形):若涉及信息错误或争议,房管局可能派人现场核查房屋实际情况,或要求双方到场说明情况;4. 审批决定: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的出具《撤销合同备案通知书》;5. 撤销备案:工作人员依据通知书在备案系统中操作撤销,原备案记录标注为“已撤销”,并留存相关材料归档;6. 结果反馈:申请人领取撤销备案回执,或通过线上平台查询备案状态更新(部分地区支持线上办理,可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并查看进度)。
四、注意事项需规避法律风险与操作失误
1. 材料真实性:提交虚假材料(如伪造解除协议、法律文书)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2. 时效性:协商解除需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法律文书需在生效后及时申请,避免因超过时限导致无法撤销;3. 双方配合:非司法程序的撤销需双方共同配合,若一方拒绝,需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不可强行申请;4. 后续影响:备案撤销后,原合同不再具备备案效力,不影响双方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如违约金、赔偿等仍需按解除协议或法律文书履行);5. 地区差异: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可能要求线上预审,二三线城市多为线下窗口办理,办理时限通常为3-10个工作日,具体以当地承诺为准。
综上,房管局撤销合同备案流程需以法定条件为前提,材料齐全为基础,严格遵循“申请-审核-审批-撤销”的规范程序,同时注重材料真实性与双方协作,确保流程合法合规,降低后续纠纷风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