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且声称无钱支付时,劳动者可通过固定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财产保全与强制执行、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途径维权;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工资可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
固定证据是维权的基础。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维权,劳动者需先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事实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加班通知、与公司负责人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等)、工作证或工牌等。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可通过社保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辅助证明劳动关系。证据需尽可能完整,以便在后续程序中证明工资标准、拖欠时长及金额。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是快速介入的途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者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投诉时需提交书面材料(或线上平台提交),说明公司名称、地址、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证据。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会责令公司限期支付;若公司逾期不支付,可责令其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该程序无需缴纳费用,且处理周期相对较短,适合工资拖欠金额较小、事实清晰的情况。
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争议的核心程序。若投诉后公司仍不支付,或双方对工资金额、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劳动者需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申请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仲裁委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公司仍不履行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支付令可快速实现债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若公司与劳动者就工资支付达成明确协议(如欠条),且无其他债务纠纷,劳动者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会在15日内向公司发出支付令;公司在1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且不履行的,支付令即生效,劳动者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支付令程序简单、生效快,适合公司对拖欠事实无异议但拖延支付的情况。
申请财产保全与强制执行可保障执行效果。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若发现公司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可能,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公司的银行账户、设备、房产等财产,防止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生效后,公司仍不支付的,劳动者需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询公司财产并采取划扣、拍卖等措施。
追究刑事责任是对恶意拖欠的惩戒。若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工资,或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且拖欠工资3个月以上、金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具体标准由各省规定),或拖欠10人以上且总金额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劳动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公司及直接负责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破产时工资优先清偿。若公司因经营困难进入破产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优先清偿劳动者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工资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劳动者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