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需依次办理签订赠与合同、公证(非强制但建议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手续;所需证件主要包括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赠与合同、婚姻状况证明等,具体以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为准。

房屋赠与是所有权人将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民事行为,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根据《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完整流程及所需证件如下:

第一步: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与受赠人需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明确赠与房屋的基本信息(地址、面积、产权证号等)、赠与意愿、双方权利义务等。合同需双方签字确认,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此环节无需额外证件,但合同内容需真实合法,避免因“附条件赠与”条款不清晰引发纠纷。

第二步:办理赠与公证(建议环节)。虽然2015年司法部已取消房产赠与强制公证规定,但实践中,公证可有效证明赠与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降低后续登记审核难度。办理公证时需提供: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赠与合同;若赠与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同意赠与的书面声明;若受赠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

第三步:准备不动产登记材料。核心材料包括三大类:
1. 身份类材料: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若一方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房产类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房屋测绘图(部分地区需由登记中心现场测绘)。
3. 关系类材料:赠与合同原件;公证文书(若已办理);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赠与需提供,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结婚证等,用于享受税费优惠)。

第四步:提交申请与审核。双方需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材料,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中心会对材料真实性、房屋权属是否清晰(有无抵押、查封等限制)、赠与是否自愿等进行审核,审核周期通常为3-10个工作日,具体以当地效率为准。

第五步:缴纳相关税费(关键差异点)。赠与过户需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
1. 契税:受赠人按3%-5%税率缴纳(具体税率由省级政府规定,如北京、上海为3%);
2. 印花税:双方各按0.05%缴纳;
3. 个税与增值税: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等)赠与可免征;非直系亲属赠与需按“偶然所得”缴纳20%个税,且房屋持有不满2年的需缴纳5.6%增值税及附加。
注意:税费缴纳标准以当地税务部门最新政策为准,直系亲属与非直系亲属的差异需提前咨询确认。

第六步:领取不动产权证。税费缴纳完成后,登记中心会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受赠人可凭缴费凭证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此时房屋所有权正式转移。

需特别提醒:赠与合同签订后,赠与人在房屋过户前可撤销赠与(公益性质或公证赠与除外);过户后,受赠人需确保自身具备当地购房资格(部分城市实行限购政策)。建议全程保留所有材料原件,以备后续查询或纠纷处理。

房屋赠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和哪些证件(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