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判决不予离婚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再次起诉;若存在新情况、新理由,则不受6个月限制,可随时起诉。

起诉离婚被判决不予离婚后再次起诉的时间限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一规定的核心在于平衡婚姻关系的稳定性与当事人的离婚自由,既给予双方冷静期修复感情,也避免当事人通过频繁起诉浪费司法资源。

时间起算点以“判决生效之日”为准,而非判决作出之日。一审判决后,若双方均未上诉,上诉期(15日)届满后判决生效;若一方上诉,需待二审判决维持原裁定后,二审判决送达之日即为生效之日。例如,一审判决于2024年1月1日作出,双方未上诉,1月16日判决生效,则原告需至2024年7月16日后才可再次起诉。

“新情况、新理由”是突破6个月限制的关键例外情形。根据司法实践,新情况、新理由通常指判决不准离婚后,出现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新事实,例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一方发现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且有明确证据等。此类情形下,原告可不受6个月限制,随时提起第二次诉讼。

再次起诉时,需重点准备两类材料:一是原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用于证明前诉情况及6个月期限已届满(若无新情况);二是新证据材料,例如证明新情况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分居证明、对方恶习的证据等。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通常会结合第一次判决情况及新证据,更倾向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的概率显著高于第一次起诉。

需注意,若被告在判决不准离婚后起诉离婚,则不受6个月限制,可随时提起。这是因为法律限制的是“原告”再次起诉的时间,被告起诉不受此约束,体现了对离婚自由的双向保障。

综上,起诉离婚被判决不予离婚后,再次起诉的时间需区分是否存在新情况、新理由:无新情况时,需等待判决生效后6个月;有新情况时可随时起诉。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尤其是证明感情破裂的新事实,是提高第二次起诉离婚成功率的关键。

起诉离婚被判决不予离婚的多久可以再起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