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离婚即诉讼离婚,需满足双方无法协议离婚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条件,具体需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

单方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时,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实现离婚的方式。其核心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具体需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认定。

首先,需明确单方离婚的前提是无法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上述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另一方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离婚。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的,才会判决离婚。

其次,判断“感情确已破裂”需符合法定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重婚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实践中需提供结婚证、同居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若存在该情形,法院通常认定感情破裂。

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指对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拒绝扶养。此类情形需提供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居委会证明、施暴方悔过书等证据,法院经审查属实的,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需满足“恶习”且“屡教不改”两个条件,即该行为严重影响家庭生活,且经多次教育、劝阻后仍不改正。实践中需提供公安机关处罚决定书、戒毒所记录、家庭成员证言等,证明恶习的存在及屡教不改的事实。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需注意“分居”需因感情不和导致,而非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满两年”需持续不间断,且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需提供分居协议、租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记录、双方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分居的原因和时长。

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兜底条款,包括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等。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案情,通过证据证明感情已无和好可能。

此外,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直接判决离婚。宣告失踪需满足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法院公告期满后宣告失踪,此时提起离婚诉讼无需额外证明感情破裂。

需特别注意,单方离婚的核心是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实践中需围绕法定情形准备充分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同时,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并遵守法定程序。法院审理时会先调解,调解无效且符合法定情形的,才会判决离婚。若第一次诉讼未判离,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单方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离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