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定刑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载超速以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况。追逐竞驶一般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等危险驾驶行为。“情节恶劣”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追逐竞驶的时间、地点、速度,是否造成交通拥堵、是否引发其他交通事故,以及对其他道路参与者造成的恐慌等。如果在交通高峰期在城市主干道上追逐竞驶,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这里的“道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载超速。“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和“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具体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般来说,超载比例较大、超速比例较高且持续一定时间等情况会被认定为严重。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只要是违反了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且达到危及公共安全的程度,就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比如因危险驾驶导致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的定刑是什么标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