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般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还会有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不同的危险驾驶情形处罚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对于追逐竞驶,并非所有的追逐竞驶行为都会认定为犯罪,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构成危险驾驶罪。这里的“情节恶劣”,通常结合追逐竞驶的速度、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对公共安全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一旦构成犯罪,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比较常见的危险驾驶情形。在实践中,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不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同样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这种行为严重威胁到乘客的生命安全,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也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载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