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申请书根据不同的复议类型,递交的地点有所不同。行政复议一般需交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司法复议申请根据具体司法程序和涉及机关,交给相应的司法机关。
首先来看行政复议的情况。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例如,对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复议申请书可以交到县政府或者市公安局。
对于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对当地海关的某项行政决定有异议,复议申请书就应交给其上一级海关。
如果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像对乡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复议申请书要交到县政府。
而对于司法复议,情况则较为复杂。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过程中都可能涉及复议程序。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此时复议申请书就需交到作出裁定的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如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一般也是向作出该决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在提交复议申请书前,一定要明确复议的类型以及对应的复议机关,确保申请书交到正确的地方,以保障复议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