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与赠与行为存在明显区别。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强调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赠与行为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他人的单方行为,不依赖受赠人是否接受的意思表示。

从法律性质来看,赠与合同是一种合同关系,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它要求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同时受赠人要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只有双方意思达成一致,赠与合同才能成立。例如,甲表示愿意将自己的一辆汽车赠与乙,乙明确表示接受,此时双方就形成了赠与合同关系。而赠与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行为即成立,无需受赠人作出回应。比如,甲直接将自己的一本书放在乙的桌上,表明这是送给乙的,即便乙当时不在场,甲的赠与行为也已完成。

在成立要件方面,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的合意,并且通常需要一定的形式,有的赠与合同还可能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才能生效。像房屋赠与合同,不仅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还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而赠与行为的成立较为简单,只要赠与人有赠与的实际行动和明确的赠与意思即可。例如,甲在朋友生日时直接送给他一个礼物,这一行为就构成了赠与行为。

从法律后果来讲,赠与合同成立后,双方都要受到合同的约束。赠与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赠与财产,受赠人有权利要求赠与人履行义务。如果赠与人不履行,受赠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而赠与行为完成后,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不过,在某些法定情况下,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等,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和赠与行为在法律性质、成立要件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区别。

赠与合同与赠与行为的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