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和签订存在明显区别与紧密联系。区别在于合同签订侧重于当事人达成合意的外在行为,而合同成立关注合同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构成要件从而产生法律上的效果;联系在于合同签订往往是合同成立的前提和外在表现形式,通常情况下合同签订完成后满足一定条件合同就会成立。

首先来看合同成立和签订的区别。从概念上,合同签订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完成其他形式约定的过程,它强调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互动和达成协议的行为。例如,A公司和B公司的代表坐在一起,就货物买卖的价格、数量、交付时间等条款进行谈判,最终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这就是合同签订的过程。而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在法律上产生了有效的约束力,意味着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在判定标准方面,合同签订主要看当事人是否完成了签订合同的行为,如签字、盖章等。只要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并完成签署,合同签订这一行为就完成了。但合同成立的判定更为复杂,需要考虑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等因素。比如,未成年人签订的一些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合同,即使签订了,但可能并不成立。

再看两者的联系。合同签订通常是合同成立的必经步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只有通过签订合同的行为,才能将自己的意愿表达出来并与对方达成一致,进而为合同的成立创造条件。没有签订合同这个外在行为,合同成立就缺乏基础。而且,合同签订的过程也是当事人对合同条款进行协商、明确权利义务的过程,这有助于合同满足成立的要件。当合同签订完成且符合合同成立的条件时,合同就正式成立,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例如,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在签字盖章后,若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那么合同就成立,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成立和签订有何区别和联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