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赡养老人需从老人多大年龄开始。通常当老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表明赡养义务的触发条件并非是老人达到某一特定年龄,而是其在劳动能力和生活状况方面出现了需要子女提供帮助的情形。
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劳动能力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的工作性质、身体状况等都会导致个体在不同阶段失去劳动能力。例如,一些从事重体力劳动的老人,可能在50 - 60岁就因为身体劳损而无法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此时若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子女就需要承担起赡养责任。而对于一些从事脑力劳动、身体较为健康的老人,可能到70岁甚至更晚仍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赡养义务的表现形式和程度可能会有所不同。
生活困难的情况:生活困难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可能是老人没有足够的经济收入来维持基本生活开销,如支付医疗费用、购买生活必需品等;也可能是由于疾病、意外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比如老人患了重大疾病,医疗费用高昂,自身的积蓄和养老金无法承担,此时子女就需要提供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无论老人年龄大小,只要出现了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况,子女都应当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给予老人物质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慰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