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定结婚年龄是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首次规定的,之后在1980年和2020年进行了两次调整。

1950年首次规定。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该法规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这一规定是基于当时的社会背景,新中国刚刚成立,需要鼓励生育以增加劳动力,同时也考虑到当时人们的身体发育和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

1980年进行调整。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婚姻法将法定结婚年龄修改为“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此次调整主要是为了控制人口过快增长,适应计划生育政策的需要。适当提高法定结婚年龄,有利于降低人口出生率,缓解人口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

2020年延续规定。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延续了1980年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即“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一规定在当前仍然符合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既考虑到了男女的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也有利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什么时候规定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