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标的物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可以是各种有形或无形的事物。

在不同类型的合同中,标的物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从实物角度来看,标的物常常表现为具体的商品。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将商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价款,这里的商品就是标的物。以房屋买卖合同为例,房屋便是标的物,买卖双方围绕房屋的产权转移、价款支付等权利义务展开。再如汽车买卖合同,汽车就是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服务也可以作为合同的标的物。在服务合同中,一方为另一方提供特定的服务,服务本身就是标的物。例如,在运输合同中,运输公司为托运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运输服务就是该合同的标的物。又如,在委托代理合同中,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要求处理委托事务,这种代理服务就是合同的标的物。

货币同样能成为合同标的物。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借给借款人,借款人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这里的货币就是合同的标的物。

知识产权类的无形财产也可作为标的物。例如,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人使用其专利技术,该专利技术就是合同的标的物。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商标的使用权成为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明确合同中的标的物至关重要。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范围的基础。准确界定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等特征,能够避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合同中的标的物指什么(0)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