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单位不服的办理方式要根据仲裁裁决的类型区分。如果是终局裁决,单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如果是非终局裁决,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明确劳动仲裁裁决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两种类型,不同类型的裁决单位不服时的处理方式不同。
终局裁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若单位对终局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法院会对单位提出的撤销理由进行审查,比如仲裁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等情形。若法院经审查核实裁决有法定撤销情形的,会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非终局裁决情况:对于非终局裁决,单位若不服仲裁结果,依据法律规定,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向法院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如果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裁决书生效,单位就需要按照裁决内容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