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程结算单可通过施工记录、合同约定、其他相关文件资料以及鉴定评估等方式来确定工程款收入。
在没有工程结算单的情况下,确定工程款收入是一个较为复杂但并非无法解决的问题。施工记录是重要的依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记录,如施工日志、材料采购清单、设备使用记录等,都能反映出工程的实际进展和投入。施工日志详细记录了每天的施工情况,包括施工人数、完成的工程量等,这些信息可以作为计算工程款的基础。材料采购清单能体现出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成本,设备使用记录则能反映出设备租赁或购置的费用。通过对这些施工记录的整理和分析,可以大致估算出工程的成本和应得的工程款收入。
合同约定至关重要。工程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工程款的计算方式、支付节点等内容。即使没有结算单,也可以依据合同来确定工程款收入。比如合同中约定按照固定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计算工程款,那么就可以通过测量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合合同约定的单价来计算出应得的工程款。同时,合同中关于工程变更、索赔等条款也能为确定工程款收入提供依据。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工程变更,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处理方式,就可以计算出因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款。
其他相关文件资料也能起到辅助作用。如工程进度报告、监理报告、会议纪要等。工程进度报告能反映出工程在不同阶段的完成情况,监理报告则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了监督和评价,会议纪要可能包含了关于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等重要信息。这些文件资料相互印证,有助于更准确地确定工程款收入。
如果以上方法都难以准确确定工程款收入,还可以考虑通过鉴定评估的方式。可以委托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进行评估,他们会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等因素,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术,计算出合理的工程款收入。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这种鉴定评估结果往往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