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逾期交房,若合同中有约定退房时间,按约定执行;若合同无约定,逾期交房超过三个月,购房者有权起诉退房。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逾期交房是较为常见的问题。对于购房者而言,了解何时可以起诉退房十分关键。合同约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开发商逾期交房达到一定期限,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退房,那么当开发商逾期交房达到该约定时间时,购房者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起诉退房。比如合同约定逾期 60 天交房购房者可退房,那么一旦逾期时间达到 60 天,购房者便有了法定的退房依据。
当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交房退房的具体时间时,法律也给予了购房者相应的保障。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购房者在发现开发商逾期交房后,应及时进行催告,若开发商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交房,购房者就可以起诉要求退房。例如,购房者在开发商逾期交房一个月时进行了书面催告,之后又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依旧未交房,此时购房者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者在行使退房权利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催告通知、交房通知等,以便在诉讼过程中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起诉退房还需考虑开发商的实际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执行问题等。购房者应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