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起诉离婚流程包含上诉、立案审查、审理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等主要环节。
上诉阶段。当事人若对一审离婚判决不服,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涵盖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立案审查环节,上诉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会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会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会对上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审理准备方面,二审法院会组成合议庭,合议庭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一审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合议庭成员会查阅卷宗、熟悉案情,必要时还会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开庭审理时,二审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开庭审理还是进行书面审理。如果开庭审理,流程和一审类似,会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需进一步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新的证据等;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会就争议焦点发表意见。
作出判决。二审法院经过审理,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若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若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若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若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