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车撞人责任划分有异议,可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若事故处理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在交通事故中,车撞人责任划分是确定各方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当当事人对责任划分结果不满意时,是有途径提出异议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如果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里强调的是“书面”申请,这意味着需要以正式的书面形式表达异议内容,比如写明认为责任划分不合理的理由、相关证据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三日的期限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原则上就不能再提出复核申请了。所以当事人如果有异议,一定要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同样有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权利。简易程序通常适用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后果轻微的交通事故。但即便如此,如果当事人对责任划分存在不同意见,依然可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

复核申请提出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对事故进行重新调查和认定。这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纠正可能存在错误的责任划分的机会,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车撞人责任划分后多长时间可以提出异议(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