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债务进行虚假诉讼构成虚假诉讼罪。
虚假诉讼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的罪名。该条明确指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虚构债务进行虚假诉讼的行为,本质上就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行为会对司法秩序造成严重的破坏。司法资源是有限且宝贵的,虚假诉讼使得司法机关将大量的时间、精力投入到虚假的案件中,干扰了正常的司法活动,影响了司法效率。例如,法院需要花费人力和时间去审理虚假的债务纠纷,原本可以用于处理真实案件的资源被占用,导致其他案件的审理进度受到影响。
同时,这种行为也可能严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当一方虚构债务起诉另一方时,可能会使另一方陷入不必要的诉讼麻烦中,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应对诉讼。如果虚假诉讼得逞,还可能导致他人的财产遭受损失,名誉受到损害。
认定虚假诉讼罪,关键在于是否“捏造事实”以及是否“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于“捏造事实”,通常是指凭空编造根本不存在的债务关系等情况。而“妨害司法秩序”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在实践中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节、后果等因素来综合判断。虚构债务进行虚假诉讼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