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单位不上报,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工伤发生后,按照相关规定,单位有义务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然而有些单位出于各种原因不上报工伤。

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自身权益不能被搁置。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通常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官网下载填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一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如果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就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的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即使单位不上报工伤,职工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