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以下孩子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母亲在喂养、情感安抚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例如,尚在哺乳期的婴儿,母亲能够给予最直接和适宜的喂养,满足其生理需求。
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断时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稳定的住所等物质条件,也包括教育背景、品德修养等精神层面的因素。抚养条件则涵盖是否有时间陪伴孩子、是否有其他家庭成员协助照顾等。比如,一方有稳定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但工作繁忙,无暇陪伴孩子;而另一方收入相对较低,但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法院会综合权衡这些因素。
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