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都想要小孩抚养权,可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需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在离婚时双方都争夺孩子抚养权,首先可以尝试协商。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友好的基础上,就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方式、抚养费支付等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如何行使探视权以及支付抚养费等事宜。这种方式能减少对孩子的伤害,也有利于双方日后对于孩子抚养问题的合作。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形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工作性质、道德品质等。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一方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能够给予孩子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等,这些都可能成为获得抚养权的有利因素。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通过适当的方式询问孩子的意见,将孩子的意愿作为重要参考。无论最终抚养权归哪一方,都应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孩子创造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