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最多支付十一个月。同时,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遇到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友好地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指出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并依据法律要求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以备后续可能用到。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这是一种相对温和的解决方式,有利于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院的程序和要求,积极配合审理工作。通过法律途径,劳动者能够更有力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获得应有的赔偿和保障。劳动者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争取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