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欠农民工工资不给,农民工可通过与包工头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维权。

当遇到包工头欠工资不给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包工头进行协商。这是最直接且成本较低的解决方式。农民工可以与包工头面对面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其支付所欠工资,并了解包工头拖欠工资的原因。若包工头确实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等合理原因,双方可以协商制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

如果协商不成,农民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农民工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包工头进行调查和处理。若查证属实,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包工头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其加付赔偿金

劳动仲裁也是一种有效的维权途径。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包工头不履行仲裁裁决,农民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农民工手中有包工头出具的工资欠条,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来要求包工头支付工资。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如果包工头仍然拒不支付,法院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如查询、冻结、划拨包工头的银行存款,查封、拍卖其财产等方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农民工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的主张能够得到支持。同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权,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