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工程款纠纷起诉状需包含原被告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阐述事实与理由,并遵循一定格式规范。

在工程款纠纷中,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重要文件。要在起诉状开头明确标题,一般为“民事起诉状”。接下来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告方面,若为自然人,需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信息也需按照同样要求提供,确保准确无误,以便法院能够顺利送达法律文书。

诉讼请求部分,这是起诉状的核心内容之一。诉讼请求应当明确、具体且合理。比如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具体金额,计算好本金以及可能产生的利息(需明确利息的计算方式和起止时间),还可以包括因追讨工程款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鉴定费等。同时,若因被告违约给原告造成其他损失,也可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阐述。事实部分需说明双方签订工程合同的情况,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地点、主要条款等;描述工程的施工过程,如开工时间、完工时间、是否存在变更情况等;重点说明被告拖欠工程款的具体情况,如应付款时间、已付款金额、未付款金额等。理由部分则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说明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例如,引用《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双方合同中关于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

要写明此致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状要有具状人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起诉日期。起诉状可以一式多份,除提交给法院一份外,根据被告人数提供相应副本。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工程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付款凭证等,与起诉状一并提交,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