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加班工资按照三倍工资支付的有3天,按照两倍工资支付的有4天,即国庆法定节假日加班3天享受三倍工资,调休的休息日加班4天享受两倍工资。
国庆节是我国重要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在10月1日、2日、3日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支付该加班工资。
通常国庆节会通过调休形成7天的长假,除了上述3天法定节假日,另外4天一般是通过周末调休而来的休息日。按照《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在这4天休息日加班,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劳动者补休,就需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其日工资约为5000÷21.75≈229.89元,小时工资约为229.89÷8≈28.74元。若该劳动者在10月1 - 3日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为229.89×3 = 689.67元;在另外4天休息日加班且未安排补休,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为229.89×2 = 459.78元。
劳动者要清楚自身在国庆加班期间应享有的工资权益,用人单位也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