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打官司需要准备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资料、身份证明材料、相关费用票据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至关重要。这是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因为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才可能认定为工伤。常见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它是最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件。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也是有力的证据,比如银行工资流水明细,上面会清晰显示用人单位的转账记录和工资发放时间、金额等信息。考勤记录同样能证明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情况,例如打卡记录、考勤表等。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同事的证人证言等也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证明伤害属于工伤的关键文件。劳动者需要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最终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只有取得了工伤认定决定书,才能在法律上确定此次伤害为工伤,这是工伤打官司的重要前提。
劳动能力鉴定书用于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在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工伤职工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书将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医疗资料也是必不可少的。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它详细记录了受伤情况、病情诊断等信息;病历,包含了患者从入院到治疗过程的详细记录;检查报告,如X光片、CT报告等,能直观反映受伤部位的具体情况。这些医疗资料可以证明工伤的治疗过程和病情严重程度。
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确保诉讼主体的准确性。
相关费用票据,例如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等,这些票据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关费用的直接证据,能够明确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
除此之外,还可能需要准备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比如用人单位对工伤事故的处理态度和相关沟通记录,这些记录可能会反映出用人单位在工伤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或不当行为。在工伤打官司时,充分准备好各类材料,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