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被抵押的商品房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若涉及诈骗等犯罪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购房过程中,若买到被抵押的商品房,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投诉举报。

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房地产管理部门是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的政府职能部门。其职责包括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等。当购房者买到被抵押的商品房时,可携带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等进行投诉。房地产管理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若开发商存在隐瞒房屋抵押情况进行销售的行为,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整改,甚至给予行政处罚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购房者作为消费者,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拨打12315热线或者直接到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投诉时需详细说明购房的具体情况,包括房屋被抵押的情况、与开发商沟通的过程等。消费者协会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开发商与购房者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如退还购房款、给予相应的赔偿等。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维护市场秩序,对市场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发商隐瞒房屋抵押情况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可能涉及欺诈消费者,属于市场监管的范畴。购房者可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开发商的行为进行调查。若查证属实,会依法对开发商进行处罚,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并且涉及金额较大,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等犯罪行为。此时,购房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立案侦查,追究开发商的刑事责任。在报案时,购房者需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证据材料,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与开发商沟通的记录等,以便公安机关更好地开展侦查工作。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适用本条例第五章规定。

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不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