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再犯错误,可能会根据错误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一般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并且可能会在量刑时从重处罚。
一、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处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再犯新罪的处理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新罪,说明其社会危险性增大,通常会被取消取保候审措施。办案机关会对新犯的罪行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将前罪和新罪进行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三、程序上的操作当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错误后,执行机关会及时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决定,如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公安机关会对新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收集相关证据。之后,案件会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进行审判。
取保候审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再犯错误,否则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