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和取保候审有区别。保释是源于英美法系的概念,而取保候审是中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二者在制度所属法系、适用范围、保证方式、决定主体、时间限制等多方面存在不同。
从制度所属法系来看,保释是英美法系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部分,在英美等国家广泛应用。而取保候审是中国特色的刑事强制措施,是依据中国的刑事法律体系设立的。
在适用范围方面,保释的适用范围相对广泛,在英美法系国家,除了少数特殊情况外,犯罪嫌疑人一般都可以申请保释,等待审判。而在中国,取保候审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才可以适用。
保证方式上,保释常见的保证方式是提供金钱担保,也就是缴纳保释金,犯罪嫌疑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释金后可以获得暂时的自由。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出保证人,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并且两种方式不能同时使用。
决定主体也有所不同。在英美法系国家,保释的决定通常由法官作出。在中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时间限制上,保释的期限在不同的英美法系国家规定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相对灵活。而在中国,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综上所述,保释和取保候审虽然都有让犯罪嫌疑人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暂时自由等待审判的功能,但由于所属法律体系和具体国情的不同,二者存在诸多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