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案底不会取消。一旦犯罪记录被记录在案,就会永久保存,无法消除。
案底通常指的是犯罪记录,也就是某人过去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犯罪记录会被司法机关长期保存。这是因为犯罪记录是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以及司法系统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记录的存在可以帮助司法机关在处理后续案件时,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过往情况,从而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和决策。例如,在量刑时,法官会参考犯罪嫌疑人的前科情况,以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适当性。
不过,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旨在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避免因一次错误而受到过度的影响。
虽然案底不能取消,但在一些情况下,犯罪记录的影响可以通过一些方式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例如,在就业方面,一些单位可能会根据具体岗位的要求和性质,对犯罪记录的考量有所不同。但总体而言,刑事案件的案底是会长期存在的,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自动取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