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完成后,办理赔偿款手续需根据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分情况进行。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待遇审核;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要明确赔偿主体。若用人单位为员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参加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于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情况,具体手续如下:第一步,准备材料。通常需要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等材料。这些材料是申请赔偿的重要依据,务必确保其真实、完整。第二步,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第三步,审核与支付。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将赔偿款打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一般来说,医疗费用会在审核通过后较快支付,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核算和发放。

若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进行赔偿。在协商过程中,员工可以依据工伤鉴定结果,明确自己应得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应按照协商结果支付赔偿款。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相关材料。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办理赔偿款手续的过程中,要注意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按照要求补充材料,确保赔偿款能够顺利拿到。同时,要保留好所有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工伤鉴定完成后赔偿款怎么办手续(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